春節助興少飲酒
【作者速寫】井隆,本名蘇遠亮,民國卅八年隨軍來臺,五十三年間考取陸軍步校受訓後晉階軍官,曾任藝工隊長、廣播編撰。六十七年退伍,歷任電視節目製作、高中教師和影評人。著有影評《電影與文學》和文學評論《象徵與對比》等多種,作品散見各報刊。
春節假期,全民共享,頭樁大事,就是「玩」個忘你忘我,妙在各人所好。如好兩杯者,親友相聚,酒過三巡,五金魁之餘,薄酩猶未醉,如盛唐之豪情高歌,或效晉人擊掌清談!
酒是三界嘉會之好;居家小聚,國宴嘉賓,固然少不了;祈天賜福,送鬼迎神,同樣不能缺。地不分東西南北中,人不分炭頭蘿蔔黃瓜,神不分天公地母菩薩,禮誼之道,捨酒似不足為敬;酒逢知己千杯少,雅士「把酒問青天」;天上聖母,閻羅陸判,有意溝通,先斟為敬!
古早社會,「酒」是敬神用的;後漸發展成貴族飲料,一般平民家庭,不流行喝酒,也喝不起——三餐填飽都成問題,那有餘糧釀酒。
《水滸傳》寫酒樓酒館六十四家,酒客清一色官宦巨賈、英雄豪傑。小民共飲「屠蘇酒﹂,只有過年「天子與民同樂」時才行。因此,春節過年,家人團聚,喝點酒助興,不算壞事。
但空有酒膽,不敵酒力,千萬別喝。《水滸傳》悍將李逵,酒膽包天,無奈不勝酒力常惹禍,「醉」糟糕;而宋江潯陽樓藉酒「敢笑黃巢不丈夫」,若非溜得快,恐須賠上性命,更糟。
當權政要、族長前輩,總嚴令禁酒;而今「喝酒不開車,開車不喝酒ㄒ,「酒測值」逾越標準,罰鍰不貲,肇事加重刑責,均寓禁於罰。
日本老牌醉漢、前首相吉田茂主張:「喝好酒,不是好酒不喝。」好酒擺中間,豪情壯志在兩邊,貴在助興,其妙在「品」,宜淺酌,忌猛乾,尤忌「杯底不可飼金魚」式的驢飲。
如閣下和井隆同好「紅標」,宜恪遵力行「酒黨主席」曾永義手著「三不主義--酒興、酒量、酒德」。「酒興」是喝酒原動力,興致不好不喝;「酒量」是能喝多少就多少,不能喝了就不喝;「酒德」是喝酒最高境界,酒品不好不喝。三者缺一,不配喝酒,亦不可與之飲。否則,必然敗興;而敗興之尤是為「醉」——從「酋」從「卒」,雖豪勇如酋長,醉了照樣東倒西歪,「站」不住腳,趴下如「卒仔」,一醉萬事休。
老牌帝國英格蘭威士忌酒會會長湯瑪斯爵士,曾將醉後醜態,歸納八類。一曰「猴醉」,又跳又叫;二曰「獅醉」,吼聲如雷;三曰「豬醉」,就地打鼾;四曰「羊醉」,咩咩不休;五曰「龜醉」,滿地亂爬;六曰「貓醉」,桌上瞎抓;七曰「虎醉」,咬牙切齒;八曰「狗醉」,把杯不放,不乾不休!飲酒允宜適量;一醉,可能不成人形,情趣盡失,醜態畢露,禽獸不如!
如今臺灣社會,人人有權喝酒,也有錢喝;但逢年過節,喜慶宴客,萬勿喝成「八醉醜態」,務須牢記曾永義所著「三不主義」,「適飲」而止,「酒品」第一。切記,酒之「來勁」,可以「助興」,亦足以「亂性」,少喝為妙!(點閱次數:1137)